对,我是在查林夙。事到如今慕浅也不做无谓的挣扎,坦坦然承认了。
慕浅看戏一般地看着他和沈嫣,迎上他的视线之后点了点头,嗯,她的话说完了,现在该你了。
学十年英语,出来还是不能讲好的英语,不光是我们学习不好,也不能完全怪教材如何,这就像我们在没有赛车场的时候记住了一堆赛车理论,在没有转过弯的情况下知道应该怎么去转弯。
老夏又多一个观点,意思是说成长就是越来越懂得压抑**的一个过程。老夏的解决方式是飞车,等到速度达到一百八十以后,自然会自己吓得屁滚尿流,没有时间去思考问题。这个是老夏关于自己飞车的官方理由,其实最重要的是,那车非常漂亮,骑上此车泡妞方便许多。而这个是主要理由。原因是如果我给老夏一部国产摩托车,样子类似建设牌那种,然后告诉他,此车非常之快,直线上可以上二百二十,提速迅猛,而且比跑车还安全,老夏肯定说:此车相貌太丑,不开。
我参加过很多次学校的作文比赛,成绩之差,让人发指。和现在不一样的是,我现在基本上能够写我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,已经到达爱谁谁的地步,但是当时落笔的时候某些词句还要考虑上面的导师们是否喜欢,这些都是小事,虽然自己心里不是很舒服,可是别人很少能发现,而且不伤害到整体的形象,就像穿了一双自己极度厌恶的袜子上街一样。不过有的时候就会想到我的观点是不是别人喜欢,或者把观点表达得委婉一点甚至换一个相去甚远的观点。
凌晨三点,绝大部分人都该熟睡的时候,林夙打开了房子里某个房间的灯,整整三十分钟。
慕浅看着那个男孩,宿醉后的大脑一时有些运转不过来。
一片热烈的氛围之中,慕浅的身影出现在了台前,入了镜头。
所以你无话可说对吗?慕浅不想再浪费时间,站起身来,好,我知道了。
也就是说,此刻此刻开灯的,必是林夙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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